[ 索 引 号 ] 11500240MB1406555P/2022-00011 [ 主题分类 ] 城乡建设(城乡管理) [ 体裁分类 ] 公文
[ 发布机构 ] 石柱县城市管理局 [ 发文字号 ] 石城管发〔2022〕13号
[ 标 题 ]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石柱县2021年第四季度城镇供水水质公示
[ 成文日期 ] 2022-03-09 [ 发布日期 ] 2022-03-09

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石柱县2021年第四季度城镇供水水质公示


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

石柱县2021年第四季度城镇供水水质公示

为加强我县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,提高水质合格率,保障城镇居民供水安全,我县对城镇供水水质实行了企业自检、部门抽检、行业监督的监管体系。根据《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渝城管局发20204)和城市供水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,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县疾控中心开展城市供水水质日常监测,为提高市民对供水水质情况的知情权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根据水质日常监测和监管情况,现将我县城区和部分城镇供水单位2021年第3季度水质情况公示如下。

附件:1.2021年第4季度季度水质公示表

2.石柱县部分城镇2021年第4季度供水水质公示表

(此件公开发布)

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

2022年1月17日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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